

一些小伙伴都想知道疫情抢药的套路是什么呢和关于疫情期间抢的药是什么的一些题,接下来让小编带你揭晓一下。
在不改变进货价格的情况下,为了追求更大的经济利益,将防疫药品价格提价过快、过高,涉嫌非法哄抬物价。这种涨价、乱涨价行为,各地都受到严格控制。近日,广州某大型药房有限公司以每盒43元的价格采购“连花清瘟颗粒”,并于12月1日将售价提高至每盒55元,12月6日,又再次提高售价。售价将提高至每盒68元。最终,该药店涉嫌非法哄抬物价。12月12日,荔湾区市场监管局立案侦查。
相关法律法规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条例》第六条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促使产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有下列行为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收入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处以罚款。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捏造、传播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
除自用生产外,在市场供应紧张、价格波动异常的情况下,超过正常储存数量或者储存周期,在受到物价主管部门警告后仍继续大量囤积的行为。备货。
使用其他哄抬价格手段,导致产品价格快速上涨或者过高的。
价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法定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下列行为
以不合理的高价销售产品或者以不合理的低价采购产品的行为。
无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产品。
无正当理由拒绝与业务伙伴开展业务的。
除非有正当理由,否则贸易伙伴与其自身或其指定企业开展业务。
无正当理由将商品捆绑在一起或者在交易中附加其他不公平交易条件的行为。
同等条件的当事人之间无正当理由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给予歧视性待遇。
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购买药品时,应根据需要购买,避免盲目囤药,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负担。如果您怀疑存在价格违法行为,请保留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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